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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湖南岳塘区无害化局接到群众投诉,称岳塘区下摄司一家维修店内,有人非法收集、转移废旧铅酸蓄电池。 接到投诉后,岳塘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与岳塘公安分局配合执法,将涉嫌非法收集转移的聂某云、涉嫌违法转运的店主付某控制。经核实,聂某云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,先后在电瓶车维修店收购废旧铅酸蓄电瓶60个(约一吨),转移时也没有开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,试图销往长沙牟利。 岳塘区无害化局执法人员先容,废旧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固体废物,其收集、运输、贮存、处置都有肃穆的规定,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才能从事相关经营活动。聂某云和付某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的相关制度,分别被警方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